皮带机微动力除尘装置要求:
微动力除尘装置,
皮带机除尘系统要求性能可靠,在投入使用时,不影响皮带的正常运行,微动力除尘装置的导料槽前后应设有皮带跑偏自动调节设备,导料槽应为可拆分结构,方便皮带更换、检修。
由于皮带上方的高度不同,在不适宜安装在皮带机上方时,可以安装在皮带机旁边,但不能阻碍通道和影响皮带输送机的除尘效果(排放浓度≤10mg/m3)。
1、微动力除尘装置,
皮带机除尘系统主要设备要求
1.1、微动力除尘装置,皮带机除尘系统导料槽:
1.1、导料槽的宽度规格应与皮带宽度一致。
1.1.2、导料槽的长度要求,落料管中心到皮带除尘器中心的距离为1500mm,前部3个可降式挡尘帘中心的距离为1500mm,落料管中心到尾部的距离根据现场情况确定。
1.1.3、导料槽的静高度不得_过800mm。
1.1.4、导料槽为可拆分结构,方便皮带更换、检修。
1.1.5、导料槽安装牢固,不得随皮带运行有晃动或干涉;
1.1.6、导料槽安装后,应_槽内微负压运行,不得有飞尘溢出。
1.2、微动力除尘装置,皮带机除尘系统挡尘帘:
1.2.1、挡尘帘材质为柔性耐磨材料,条形铅直安装,采用夹具与可升降的丝杆相连,可以调整;
1.2.2、挡尘帘的宽度与密封裙板、导料槽内本体的宽度重合,尽量做到密封;
1.2.3、前部可降式挡尘帘为3件/套,间距1500mm,后部视现场情况确定;
1.3、密封裙板:
1.3.1、密封裙板安装于输送带与导料槽之间,用调整螺栓固定于导料槽上,活动可调,用于密封侧向间隙;
1.3.2、密封裙板材质选择软质耐磨材料;
1.3.3、密封裙板不能干涉皮带的运行,更不能应裙板过长而导致的集料发生;
1.4、微动力除尘装置,皮带机除尘系统支架
1.4.1、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,其制造误差不得_过有关标准的要求。对于非标准支架其结构型式应参照《 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三类 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》标准;
1.4.2、制造所使用的板材与型材_选用_钢材,并经过钢材喷丸预处理;
1.4.3、支架布置间距为不得大于750mm。
1.5、除尘器
1.5.1、其宽度与皮带宽度相适应;除尘器主体_有防雨罩
1.5.2、滤筒使用寿命12个月;
1.5.3、脉冲电磁阀3个,使用寿命200万次
1.5.4、储气罐:_有排污阀、安全阀、压力表、气动三元件等,其中安全阀和压力表_有安监证书,气动三元件选用SMC品牌;
1.5.5、风机电机功率按《微动力除尘的安装位置》中的要求执行,电机品牌:佳木斯防爆电机或南阳电机,防爆等级:DⅡBT4 防护等级:IP65 绝缘等级:Y;风机出口加装不锈钢丝网,_安全;
1.5.6、微动力除尘装置,皮带机除尘系统电气部分为自动控制,以满足除尘器的正常运行要求。